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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坠楼案续:院方两人被停职

孕妇坠楼案续:院方两人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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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调查组: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不够;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

西部网榆林讯 (记者 马广浩) 今天(9月11日)上午,记者从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媒体曝监控视频:孕妇坠楼前做了什么

8月31日,绥德孕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9月7日晚对外公布了孕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回应了社会和网络媒体的关切。随即,榆林市卫计、公安部门又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认为医院产房结构及其防护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和消防要求,医院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符合自然分娩规律指征,并履行了常规告知、家属签字同意选择自然分娩的相关手续,医院急诊科在孕妇坠楼后的抢救措施符合诊疗规范。

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医院管理,9月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已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同时,榆林市将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坠楼事件的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对坠亡事件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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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热议——

@奥卡姆剃刀(时评人):

跟绝大多数人不一样,我认为待产孕妇自杀事件根本不应该成为公共话题,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一个极为罕见的个案。

按我的通信专业思维分析,极低概率事件没有意义,甚至根本就没有原因,或者说其原因没必要去考究,再或者说即使考究也考就不清楚。

这并不是冷血,而是思维模式的根本不同,多数人认为有果必有因,而我认为很多结果注定是考究不出原因的。

人类思维最大的错误不是没有能力考究原因,而是“凡事必须地找出个原因”这个理念,这个理念很害人。

@陈迪Winston(时评人):

从突然赔偿和停职处理来看,实情可能还真的不是如医院最初公关时候所说的那样。院方从一开始就主动出击,说明就没打算息事服软;但突然放弃舆论上的相对主动,除非是真有硬伤,不然不应该突然转舵。但事情也到此为止了,毕竟自杀,法律上走不远;而至于公关过程中的问题,也通过给家属的赔偿了结了。

@互联网的那点事(互联网资讯博主):

前几天发的微博,不过我最后删了,被骂的不行了!事实证明医院确实是撒谎了,基于常识知识,再加上医院故意放视频,就能判断医院绝对的是撇新关系撒谎!最后和解了!医院最多只是管理的混乱,但是孕妇老公被骂惨了,你们骂人家的也不出来道个歉吗!

@我是你认识的王小能(自媒体):

一音顷夏刚在批判自媒体博主对这个悲剧的认识,希望“一个他人的悲剧、一个有无数批判点和反思点的医疗事件,不要用来做自己秀恩爱的平台”。我也希望所有关注女性权益的人,不要被当作舆情的枪,要去真正关心那些人的疼痛,保护帮助更多人。

@王志安(资深媒体人):

绥德产妇坠楼事件,本质上根本不是该不该剖腹产的问题,如果你陷入这个逻辑,就已经掉进了陷阱。这个新闻的本质是产妇坠楼,医院为了推卸责任,偷换概念蓄意栽赃患者一家,妄图将患者污名化为医闹,为此不惜违法散布死者病历。可惜最终因为用力过猛,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掉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如果我们希望用法治来处理医患纠纷,就应该呼吁将违规散布死者病历的医院负责人绳之以法,他们比医闹坏一百倍。

延伸阅读

孕妇家属与院方已达成协议

2017年8月31日,产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下称绥德院区)待产时,从分娩中心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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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坠楼事件的这个处理结果是否避重就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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