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穿山甲公主"归案受调查

新京报
摘要:深圳市城市管理局14日称:此前在微博上多次“晒吃穿山甲”的微博用户已归案。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2月14日消息,在国家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厅、市公安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绽放的多多”事件取得了新进展。2月13日18时许,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绽放的多多”微博主林某某带回归案,接受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进展我们将会及时公布。对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严厉打击,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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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穿山甲公主”吃穿山甲血炒饭 补到流鼻血
前有“穿山甲公子”,后有“穿山甲公主”!日前,一位网友晒出高官宴请吃穿山甲的图片,引发网友强烈关注,部分网友称其“穿山甲公子”。2月12日,微博认证为“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的网友“农大MXD”晒出一位“穿山甲公主”,因其在微博上经常晒出食用穿山甲等野味,再度引发网友热议。目前,广东省林业厅已介入调查。

此人微博名为“绽放的多多”。微博注册信息显示该女为深圳某设计工程公司,具体职务不详。从其微博看出,穿山甲、蛇、天鹅甚至猫头鹰……该女子常年食用野味。

2011年9月8日,其发布微博称“喝了用穿山甲、蛇、天鹅肉等八种动物熬制成的汤,补到流鼻血。


2012年3月6日,其再次发布微博称“好客的廖总提前叫人顿了四个小时的冬虫夏草穿山甲汤,非常美味”。
而记者2月12日发现,微博网友“绽放的多多”有关穿山甲的微博已被删除。

2月12日,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回复记者称,目前广东省林业厅已介入调查此事。国家林业局还在其官微上表示,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月13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深圳微博发布厅”发布微博称,12日,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监测到网友“绽放的多多”微博涉食用穿山甲等内容,立即开展调查。当天下午18时许该微博已自行将涉穿山甲内容删除。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网友:可爱的穿山甲你也忍心吃?
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食用的是野生穿山甲,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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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事件是给纪委的公开信
政府官员吃穿山甲事件被爆出,毫无疑问,这是一封给纪委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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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这个星球上濒临灭绝的精灵
穿山甲是地球上非法交易中排行首位的野生哺乳动物,其中两种穿山甲已经被列为“极危”,他们的处境远比大熊猫更危险。
网友热议——
@马锐拉(创业者):
近年来,人们强烈迷信穿山甲的种种“功效”,也为了“有面子”,不惜对穿山甲赶尽杀绝。但实际上,流鼻血就是太滋补,这个观念真是愚蠢至极。
@拇姬(科普自媒体):
据说,救助中心曾经接收救助过搁锅里端来的穿山甲。。。。。。
@海外美食作家冰清(美食专栏作家):
好悲哀啊!要是否定穿山甲这些药用效果就没这么多人吃了吧?吃完了中国的吃非洲的,这是要把全世界的都吃光的意思么?
@captain波(微博自媒体):
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人们对于“穿山甲”,“阿胶”等等所谓的“大补”类非常感兴趣。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所谓的“大补”功效,并没有受到现代科学的检验,基本上还停留在民间传言的阶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反映了我们国家人民智力水平增速没有赶上经济发展增速。
@wangzhenx(科普自媒体):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动画片《葫芦娃》的影响,人们总会觉得穿山甲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动物。但是实际上穿山甲非常稀有,有部分种类的穿山甲可以说比熊猫面临更大的灭绝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