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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或批准强奸儿童合法化?

土耳其或批准强奸儿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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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BBC新闻11月18日报道,土耳其17日初步通过一项饱受争议的法案,该法案容许被指控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男性罪犯,通过迎娶受害人以清除犯罪记录。此消息一经传出,一片哗然。

据悉,该法案规定,只要男性犯人能证明其在性侵过程中未使用“暴力或威胁”,且愿意迎娶受害者,其罪行便可被饶恕。这一法案由埃尔多安所领导的正义与发展党提出,将于22日在土耳其议会进行第二场辩论,之后便会开展投票表决。

法案若通过,将约有3000名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男士从中获益。

BBC评论称,这一法案在土耳其国内掀起巨大争议,也让世俗派和保守派进一步撕裂。不少民众走上伊斯坦布尔街头抗议这一法案。有批评者指出,这是在变相鼓励强奸及童婚合法化,并会纵容明知故犯的男性。

据悉,在过去十年间,土耳其国内针对女性的性虐待及身体暴力案件增长了40%。也有数据表明,仅在2003年至2010年间,女性遭谋杀数量就暴涨了1400%。

法新社消息,反对派共和人民党议员Ozgur Ozel批评道:“性侵是犯罪,当中并非你情我愿,这正是正义与发展党不明白的地方。”土耳其政府则宣称,该法案不是试图包庇强奸行为,而是帮那些未认识到自己性行为违法的人士恢复声誉,且也能帮助未满18周岁就发生性关系的少女免遭来自所在社区的排斥;而土耳其司法部长Bekir Bozdag辩称,法案有助在双方同意下进行性行为并想要结婚的情侣。

BBC报道称,这一法案将获得一些贫困地区的支持,因为这些地区的少女普遍早婚,且性侵比例高。有支持者援引先前埃尔多安撤销禁止公共场合戴头巾的禁令,指这一法案有利于“解放虔诚的女性”。

面对这样“匪夷所思”的法案,网友们给出了多角度分析,但或许可以为你提供一种思考方向——

@sven_shi(时评人):土耳其新出的法令“强奸幼女结婚免罪”不是强奸合法化,而是童婚合法化。这里面很多人理解有误区,我仔细介绍下。

土耳其新推出的法令里面规定“对于没有严重暴力行为”的强奸幼女案件,如果强奸的施暴者和受害人结婚,就可以免罪。表面上很多人会误会这是“强奸合法化”。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土耳其原来的法制是世俗化程度非常高的,一个20岁的男性和12岁女性发生性关系自然是强奸。但是要额外注意,伊斯兰教法里面确定一个女孩是不是可以结婚根据的是女性来月经的时间,一个女孩很可能9岁就来月经,根据伊斯兰教法就可以结婚了。土耳其的守旧派认为教法应该高于世俗法律,所以土耳其和沙特等国一样存在着大量的童婚现象。这样的童婚现象在世俗法律里面是犯罪。

土耳其现在的做法其实就是为这些童婚现象开路,在这些“没有严重暴力行为”的童婚里面,通过法律的改革,除去了里面的强奸犯罪,同时变相保证了童婚的合法性,也更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要求。

事实上这个现象也已经出现了,比如德国政府就事实上承认了叙利亚一名14岁女童和她21岁表哥丈夫的婚姻。被爆出之后舆论也一片哗然。

禁止童婚本来是个底线,但是底线也是很容易被“教法”打破的。

@向小田(财经作家):土耳其在极端穆斯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月亮的猪耳朵(时评人):不管立场如何,我觉得报道这事儿的时候应该要说明一下,法案针对的是“法定强奸”,即与未成年女子发生性关系,并且仅限于不存在强迫或威胁的情况,以及女方家庭同意(来自BBC)。在这个前提下,这个法案究竟是进一步纵容犯罪还是试图解决既有社会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吧。

@梁惠王(历史小说作家):像这种完全侵犯妇女儿童人权的事,白左希拉里肯定会管,但中国自由派的偶像川普说:“不关我的事。”

@康不德(时评人):世俗文明的底线一再被击穿。世俗文明与反世俗极权的矛盾一定会愈演愈烈。而更荒谬的是,恰恰是民主、人权这些宏大叙事给予了反世俗群体休养生息、卷土重来、鸠占鹊巢的机会。

@施鹏鹏(微博自媒体):一直以为是假的,查了几回发现是真的。若现代土耳其之父凯末尔泉下有知,情何以堪?而如今遍布全球的默克尔主义者或曰宗教绥靖主义者,有没有反思现代土耳其是如何一步一步背离凯末尔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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