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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未答1967年冻肉是否存在

海关未答1967年冻肉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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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质疑者认为“僵尸肉”舆论的形成,不是新华网一家制造出来的,是很多媒体在转发、跟进报道中放大出来的,其不希望这事让围观的人看成是媒体人之间的“撕”。

最新回应|报道没证据不能靠脑补

洪广玉(北京科技报记者) 在我写的那篇质疑“僵尸肉”被广泛传播后,媒体同行和网友提了很多看法和意见,有褒有贬,我很感谢大家的关注,特别谢谢那些愿意就事论事提出的中肯建议的朋友。不过,这两天我一直没有进行特别回应,一是确实很忙,二是我认为这篇文章的影响已经造成,它留下的命题自然也会有人解决,其三,也是最为重要的, 我认为“僵尸肉”舆论的形成,不是新华网一家制造出来的,是很多媒体在转发、跟进报道中放大出来的,我不希望这事让围观的人看成是媒体人之间的“撕”。

拒绝“互撕”|不以应战姿态说什么

洪广玉(北京科技报记者) 当然,还是得先回应一个小事,很多人问我为何不先向作者李丹了解一下呢,其实在一开始核实的时候,就向新华社朋友要李丹的电话了,只不过李丹的某位上司拒绝了提供她的联系方式,事后我反思了下,可能是我和这位朋友的沟通方式还不够好。

即使新华社的同仁已经点了我的名,我也不想以应战的姿态去说什么。我倒是比较在意,在几个重要争议的背后,所涉及新闻报道的一些原则、规范和技术问题,这是我愿意求教于大家的。

云南销毁600吨僵尸肉

未全盘否定|我质疑“封存几十年的肉”

洪广玉(北京科技报记者)  我在文章里特别注明了,我所要质疑的僵尸肉是指“封存几十年的肉”,有些人就说,你否定了“僵尸肉”,很容易让人以为走私肉、变质肉都不存在了。确实,在近来的媒体报道中,已经有人把走私肉、变质肉和“僵尸肉”混在一块说了,但这不代表对僵尸肉新闻的溯源、辨析是没有意义的。“僵尸肉”这个名词只会让公众对走私冻品的性质、危害等认知一团浆糊,甚至混淆了对所有冷冻肉的认知。

我们做新闻报道,尤其是专业领域的报道,可以考虑传播效应,但也应该是有原则,是要权衡各种社会影响的。媒体发挥食品安全的监督职能可以说是为了公众利益,但是传播客观、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理性面对食品安全环境,不也是为了公众利益吗?

再度质疑|官方的信源可靠吗?

洪广玉(北京科技报记者) 无疑,现实中也存在官方不知情,而少数执法人员掌握“猛料”的情况,但这仍然涉及如何判断个人信源是否为真的问题,官方表态好歹有官方信用作背书、有技术 做支撑,你说某执法人员,某“老师傅”,某“贸易人士”,他们的具体背景是什么,拿什么背书?是不是到某个点上,仍然要求助于官方的解释?

有无僵尸肉,不是有无走私变质肉,本质上要确定的是肉的“年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仅靠“消息人士透露”是不够的,还需要借助技术手段。说得更直白一 点,过期几年、变质的肉,也许可以凭借感官和经验进行判断,但是过期三十年、四十年的肉,需要靠检测才能认定,即使是海关官方认为有,也需要有检测的依据。“经检测认定”才是判断肉的年龄最有力的证据。

僵尸肉冷冻费每年17元

新华社记者|质问作者“假新闻”结论

最初报道对真实性再三核实

李丹(新华社记者)我的报道采访花了近一周时间,联系到多个部门,面对面采访多位当事人,而我的广西、广东、云南分社的同事也给我提供了帮助。我们采访了海关缉私局、公安等权威部门,为确保稿件真实客观专业,初稿完成后,我们还请相关部门对稿件中核心事实进行过两次确认。

质疑其凭4个电话判断真实性

李丹(新华社记者)轻率地做出“是假新闻”这一结论之前,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通过任何其他途径就这些问题询问过我。仅凭4个电话就臆断我们的系列报道是“嫁接演绎”?

反问其写稿有没有断章取义

李丹(新华社记者)为了再次核实,我10日电话回访了你文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你扪心自问,在你呈现电话采访内容的时候,有没有断章取义、选择性忽略掉一些重要信息?

作为记者,你我都不该忘记我们应有的职业操守。如果你出于其他目的,对我及我的同行肆意进行不实诽谤,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记者揭僵尸肉报道造假 多地否认查获高龄冻品

媒体评论|这不仅仅是新闻专业问题

老实说,洪广玉“假新闻”的文章一出,恐怕有不少人连文章内容不看就开始疯狂地转发了,互联网时代是眼球时代,把“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演绎得淋漓尽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接下来新华社记者如何为自己正名,记者、新华社以及关于“僵尸肉”的报道将无可避免地留下一系列负面的评价。

与当年三鹿奶粉事件对整个中国乳制品行业的冲击一样,速冻食品行业会经历一个信誉危机期。如果不存在“僵尸肉”,那确实对速冻食品行业是不公平的,但如果真有“僵尸肉”流入,就必须让这个行业回归到法制的健康发展轨道上来。

  • 新华社记者李丹回应僵尸肉“假新闻”事件

    你在文章中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却无一解答。请问,一堆没有解答的问题,如何演绎出我的报道是“假新闻”的结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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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方:查获部分走私冻肉距生产日期四五年

    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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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行动|要求严打走私冷冻肉品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 造、篡改相关记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海关回应|海关总署回应“僵尸肉”

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对冻肉走私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7月12日,也就是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打击走势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有关情况还是以通告内容为准。下一步,海关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持续加大对冻肉走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依法予以销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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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鸡翅、二战牛肉、70后猪蹄……昨天吃下的泡椒凤爪一不小心还是奶奶当年养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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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不知的5条“僵尸肉”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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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部分查获冻肉已生产5年

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监管部门支持媒体监督。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切实做到真实、公正。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新华网、新京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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