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情妇受贿罪终审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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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30日,北京高院通过该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情妇罗菲受贿罪的二审裁定书。该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罗菲有期徒刑五年。
32岁的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
一审获刑|张曙光情妇罗菲受贿判5年
2011年6月10日,罗菲被查获。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1年1月间,罗菲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是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
检方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庭上,罗菲承认指控事实,表示认罪。其涉案款物已被追缴。
二中院经审理,改变了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认定罗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张曙光情妇罗菲受审
案情回放|张曙光:可以说是非常喜欢她
因妻子王兴很早就带着孩子移居美国,并在美国买房、开公司,所以,张曙光在原铁道部素有“裸官”之称。
张曙光受审时供述,2005年年底,他刚被提拔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不久,就认识了铁路文工团的女歌唱演员罗菲。“之后就喜欢上了罗菲,可以说是非常喜欢她。”
张曙光说,在追求罗菲时,他的花销开始变得较大。

张曙光受审
“裸官”养情妇|企业发工资
当时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找张曙光,并表示有事尽可以找他。后张曙光给戈建鸣打电话,说需要用一些钱,让其准备200万元送到北京。
戈建鸣到京后将一个黑色拉杆箱交给了张曙光,里面装有200万元现金。其中七八十万被张曙光放在保险柜内用于他和罗菲的日常开销。后来,张曙光又用其余的钱加上自己的积蓄给罗菲买了房子。
向张曙光行贿的广州中车公司老板杨建宇证言显示,他先后给罗菲买过名表、名车,2008年年底,杨建宇让罗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每月给罗菲开1.6万元工资,前后发给罗菲三四十万元“工资”,其实罗菲并没有到公司上班。
“高铁第一人”|借光刘志军开始火速升迁
作为原铁道部运输局的一把手,张曙光独揽大权。该局一方面分管铁路装备购买和招投标,另一方面负责高铁技术引进。张本人更曾在中国高铁技术引进谈判中,担任首席谈判代表,被外界誉为“中国高铁第一人”。

原铁道部长刘志军
1997年对张曙光是个特殊的年份。这一年,在客车处任副处长的他和刘志军相识,此后,两人关系不断密切。
据报道,2003年3月,随着好友刘志军接任铁道部部长,张曙光开始了火速升迁路。
调任北京铁路局副局长不到半年,张曙光重回铁道部,负责高铁技术引进。2004年,又被提拔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兼副总工程师,主管铁路运行计划及发展规划等核心职权,成为铁路系统炙手可热的实权人物。
因受贿落马|曾边腐边升10余年
曾被称为“高铁第一人”,边腐边升10余年,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张曙光收受的最后一笔贿赂是在2011年1月,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接受双双集团法定代表人陈晓美给予的50万港元。
一个月后,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调查。仅仅过了16天,张曙光也被免职调查。

2014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中新社
为固权力索贿|曾两度参评院士
据新华社报道,身居高位的张曙光并不满足于官位,还一直努力当“学霸”,以维持其在铁路领域的权威地位。多位铁路系统人士表示,一旦官位加上学术地位,在铁路领域项目规划和建设中的发言权就更大。
据铁道部内部人士说法称,刘志军主政铁道部以前,部长多是知识分子出身,工程师身份的认同度很高,张曙光也难逃这一情结。
据法院认定,张曙光的1600万元受贿款均与参评院士过程有关。
2007年、2009年,张曙光曾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但均未如愿。据此前曾报道张曙光论文涉嫌造假,当时,一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称,不少论文并非张曙光所写,为了参评过程中准备“学术成果”,张曙光曾花钱组织多位专家学者写书,并以他的名义出版。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新京报、法制晚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