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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蒋梦婕与荣信达解约:被刘志军事件污蔑

黛玉蒋梦婕与荣信达解约:被刘志军事件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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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女星蒋梦婕发表声明与经纪公司荣信达解约,已在3月26日委托律师递交解约函,北京仲裁委员会已经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受理该案。

声明中,蒋梦婕首先感恩在荣信达七年的成长,随后她指出,直至解约都没看过一份自己演艺活动的聘用协议,经常被公司仓促地安排演艺事务,解约是想更自主地接戏演戏。此外,她还澄清了被影射多年的涉“刘志军事件”的不实传闻,强调从未见过刘志军,更不存在传闻所说的那些事。但公司忽视自己要求澄清的意愿,未采取任何正式行动,给她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独家对话】

蒋梦婕宣布与李少红的荣信达公司解除经纪合约,成为近期继杨洋后又一位出走荣信达的艺人。新浪娱乐独家连线蒋梦婕本人,她说自己其实很早就有解约的想法,还对解约的理由做了补充说明。

“公司一贯态度都非常强硬,不给人提出意见或是选择的余地,我想要拍的戏不让拍,不想拍的戏却让我去拍,我没有看过任何一份签约的合同,连片酬也不知道,都是通过经纪人告知。”

另外,多年被影射受刘志军潜规则一事也让蒋梦婕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我本身是非常排斥这种事情的,一路走过来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去追逐我的梦想,我希望我所做的这份工作是干净、纯粹的,所以当这种声音背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是非常反感的,作为一个女孩子就要洁身自好,我不希望我在别人眼中是那种女演员,自己的清白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蒋梦婕称最终解约也是极度失望下的无奈选择,“我本身性格不喜欢折腾,但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有特别多的苦恼”。现在蒋梦婕正在马来西亚拍摄《蒸发太平洋》,这是她与公司在合同期内接下的戏,“希望能把最后这份工作很好地完成,不要辜负支持我的人”。关于解约后的去向,蒋梦婕称目前还未确定,“我需要安安静静地思考一下之后的工作该怎么做、路该怎么走,如何踏踏实实做一个演员,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

【公司回应】

新浪娱乐第一时间联系了荣信达公司管理艺人经纪事务的工作人员,她表示老板要求他们暂时不能回应此事,过几天才能给出相关说法。

【律师解读】

蒋梦婕提出解约之前,曾属于荣信达旗下的艺人杨洋也已宣告解约。宝黛纷纷出走,但解约似乎并非一帆风顺,此前杨洋解约便生出颇多波折,李少红近期还在状告欢瑞违规使用自己公司艺人,蒋梦婕的解约能否顺利进行?

新浪娱乐独家连线蒋梦婕委托的律师团队,对方表示蒋梦婕的合同与杨洋是一模一样的,根据仲裁表明,蒋梦婕的经纪约在律师函送达荣信达之时就已经解除,只不过要通过仲裁确认解约事实而已。荣信达方面应该也已经收到通知,但目前还没有对仲裁进行答辩。至于杨洋的经纪约,同时任其代理律师的王军称,在仲裁生效后杨洋就已经与荣信达解除合约,“李少红提起诉讼是在裁决做出来之前,但仲裁生效后她没却有撤诉,我们也觉得这样很是无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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