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暴力:孩子称犯罪要趁早?

新浪教育
2015年7月1日《检察日报》: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个数字令人吃惊。而让人惊奇的是有些孩子甚至说“犯罪要趁早”,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案例|6月各地未成年人恶性伤人案被曝光
6月17日
福建省的南安市,一中学女生3分钟狂扇小学生25个耳光。被打女生为南安一小学5年级学生,打人者为初中生。据被打女生家人介绍,女生与打人者并不相识,打人的原因在于方某听说李某要叫人打她,当天方某和两个同学碰到李某,就扇了她耳光。
6月21日
一段“小学生被多人围殴”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几名初中生把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 孩。事件发生后,庆元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连夜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处置工作。庆元公安23日表示,受害小学生目前已经找到,当时在场的 4人也已到案,均为未成年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21日
江西永新县发生一起多人围殴女生事件。多名网友反映:一名女生被要求下跪,遭七八名初中生围殴,打人视频时长5分多钟。永新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 介入调查,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24日,5位打人女生家长到医院看望受害女生黄 某,并向黄某及其父母道歉。一名涉案人员刘某已被刑拘。

6月22日
广西北海市警方也披露了一起小学女生,遭暴力殴打的事件,有多名女生参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乾江派出所副所长 李润根:涉事的七个小孩子,有六个是13周岁,未满14周岁,有一个是满14周岁零几个月,被打的是一个11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
6月24日
深圳六年级小学生因辱骂同桌被打破脾脏,而宝安警方通报最新调查结果,被打学生小韩系经常欺负同桌小邓,小邓不堪忍受找来“社会大哥”小蒋将小韩殴打一顿。目前,小蒋因故意伤人已被呈报刑事拘留。民警将涉案学生蒋某霖(男,15岁,四川人)、邓某(男,14岁,湖南人)、许某财(男,14岁,广西人)抓获。
而以上这些肯定不是全部的恶性事件。
警方|我们能做的是警告教育
多起事件跟进下去,都能跟看到警方表示,事发后已经组织双方监护人进行了调解,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而6月恰逢学校期末考试时期,学生一般都已经回到学校。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且是在校学生,警察能做的是对孩子进行了警告教育,责令了家长对她进行加强管教。
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免予担刑责的。
今年五月份以来,就像是一种快速传播的病毒,发生在各地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不断通过互联网被报出,中学生、小学生、男生、女生一律是以众起寡,下手之狠,情节之恶劣,令社会震惊。而所有的暴力事件由于参与者大多是未成年人,除了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涉事家长事后道歉之外,似乎很难有一个更为有效的处置方式,例如不久前震惊社会的江西永兴暴力事件,被九名女生围殴,受尽屈辱的黄某,在医院的病床上,除了接受道歉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质问|未成年成了犯罪的护身符?
近年来,更为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来自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显著,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年龄以14岁、15岁、16岁的居多,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其中14岁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明显上升。
2015年7月1日《检察日报》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的,这个数字令人吃惊。在70%里面在发生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中14-16岁年龄段所占比重逐年提升,到2013年已突破50%,这是数字呈现的状况。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康丽颖在央视《新闻1+1》中说:14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高峰,从16岁之后往下降。14岁的孩子正好是初中阶段。在初中阶段,一个是学业压力比较大。第二处于青春期,叛逆。 再有一个,可能没有有效的疏通,家庭教育或者其他的教育没有有效的缓解孩子的心理紧张,可能青春的这种能量释放、宣泄没有找到合理的途径。
而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毒等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还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月1日,《检察日报》就对此现象发出了疑问:少年暴力案件频发,年龄是否成为免罚的“护身符”?
康丽颖说:所以我们法律就是对这个孩子,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从轻处罚。但是从轻处罚也导致一个问题,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 这两条等于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但是,在现实中,教育为主的原则,真的起到作用了吗?
在众多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公众的注意力多集中在动手打人的一方,那么,受害一方的未成年人,他们又是什么样的状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系副教授宋雁慧做过调查,你被人打了,然后你会怎么办?大概是有30%的学生会以暴制暴,他们会认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就是再找人来对决。这就是一个最大的恶性循环。
如果从法理上来说,法律要保护未成年人,对于他们犯罪要宽容,在法理上的确是有道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宽容了之后,如果不继续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那就变成了纵容。现在我们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到底应该怎么不去纵容,就是宽容了之后,我们每个人到底应该怎么做?(新浪教育综合央视《新闻1+1》、法制晚报、检查日本)